
1受托經營資金信托業務
2 受托經營動產信托業務。
3受托經營不動產信托業務
4受托經營有價證券信托業務
5受托經營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托業務
6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
7 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、購并、項目融資、公司理財、財務顧問等業務。
8受托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
9 辦理居間、咨詢 、資信調查等業務。
10 代保管業務及保管箱業務。
11 以存放同業、拆放同業、貸款、租賃、投資等方式運用固有財產。
12 以固有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。
13從事同業拆借
14 法律法規規定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業務。
*上述經營范圍包括本外幣業務。